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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5日 来源:互联网 点击:[]

毕业论文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毕业论文的撰写培养学生严谨求实的科学素养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可加强对学生进行科学研究的基本训练。

1、成立答辩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副院长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指导教师任组员。

2、学院统一制定《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要求》、《学生论文格式要求》及《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分标准》,明确毕业论文撰写的时间及格式要求。

3、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是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

4、指导教师应根据专业特点,以及本专业发展的需求,拟定毕业论文题目,供学生选择。

5、学生进行选题。

6、指导教师要根据学院的《学生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要求》规定的时间下达任务书,提出设计要求。

7、每位学生接受毕业设计任务书后,按照各组毕业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及技术指标查阅资料、收集信息、整理笔记、认真进行毕业论文的撰写,出现问题或困难及时与老师联系,取得老师指导。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一稿、二稿和定稿。

8、教师在指导过程中要填写论文指导记录表。保存学生电子稿件(成稿)。

9、组织学生进行分组答辩。答辩过程中教师要认真填写《毕业生论文答辩记录》。

10、答辩委员会同答辩小组一起根据《学生毕业论文答辩评分标准》给出学生答辩成绩。

11、学生没有撰写毕业论文或不参加论文答辩,不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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